CCER的产生背景:2012-2013年,我国碳交易试点启动,之前一直学习欧盟的碳交易体系,因此中国试点方案遵循欧盟的体系——“配额+资源减排”的模式,配额来源于排放企业,自愿减排包含光伏、水电、林业碳汇等。当时欧盟碳市场比较低迷,国际自愿减排市场处于停滞阶段,2008年前我国注册了很多CDM没有被交易,需要消化的渠道,因此产生CCER。CCER的方法学、项目核查机构基本沿用CDM体系。
截至2017年3月,国家发改委暂缓CCER备案,网站公示项目2871个,备案867个,签出254个;其中林业项目96个,备案13个,签出1个。其中第一个林业CCER项目——广东长隆碳汇造林项目,年均减排量1.7万吨;13个备案项目年均减排量187.15万吨,占全部备案项目的5%,林业类项目占比偏小。
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DM项目数据库(CDM项目数据库,2017),截至2017年9月5日,全球共有66个林业碳汇项目获得CDM执行理事会批准注册。其中,中国有5个CDM林业碳汇项目获得注册,分布情况为广西自治区2个,四川省2个,内蒙古自治区1个,注册造林面积约31万亩。注册的CDM林业碳汇项目,不到注册的CDM项目总数7730个的1%,碳汇交易量也不大。